一、设计任务书
设计任务书是业主对工程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,是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。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工程项目,可以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替设计任务书。设计任务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:
1、设计项目名称、建设地点。
2、批准设计项目的文号、协议书文号及其有关内容。
3、设计项目的用地情况,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地形、场地内原有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要求保留的树木及文物古迹的拆除和保留情况等。还应说明场地周围道路及建筑等环境情况
4、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、地理条件、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。
5、水、电、气、燃料等能源供应情况,公共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。
6、用地、环保、卫生、消防、人防、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。
7、材料供应及施工条件情况。
8、工程设计的规模和项目组成。
9、项目的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要求。
10、项目的设计标准及总投资。
11、建筑造型及建筑室内外装修方面要求。
二、建筑方案设计
建筑方案设计是依据设计任务书而编制的文件。它由设计说明书、设计图纸、投资估算、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,一些大型或重要的建筑,根据工程的需要可加做建筑模型。建筑方案设计必须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,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、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、定额和费用标准规定。建筑方案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。建筑方案设计一般应包括总平面、建筑、结构、给水排水、电气、采暖通风及空调、动力和投资估算等专业,除总平面和建筑专业应绘制图纸外,其它专业以设计说明简述设计内容,但当仅以设计说明还难以表达设计意图时,可以用设计简图进行表示。建筑方案设计可以由业主直接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,也可以采取竞选的方式进行设计。方案设计竞选可以采用公开竞选和邀请竞选两种方式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应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。